阅读方式的未来之路——电子书能否取代纸质书?


作者:Craig Mod
我在2009年至2013年看的每一本书都是电子书,之后便再次投入了纸质书的怀抱。这四年可称得上是对阅读新方式的亲身体验。并非因为什么人或什么事,只是觉得我有义务弄清”书本”的定义。我想知道科技如何改变和影响了人们的阅读方式。对电子书的坚持阅读或许是找出答案的最佳途径。
到了2009年,Kindle的存在已不容忽视,它在2007年的横空出世惹来了人们好奇的目光。它的外观略显笨重,键盘与屏幕各成一体,左右设计也不对称,所以只有用惯右手的人才会对它青睐有加。当时的Kindle充满着新奇的感觉,因而倍受世人瞩目。它独特的边角与柔和的米色让人想起20世纪60年代科幻小说中对未来的描写。它的外观虽和专利图上的并无区别(专利图是指成品的设计草图),好似乘坐时光机从过去经虫洞穿越而来,但它却是现代科技的又一力作。
这种感觉的确有迹可循: Kindle一代的形状外观、设计理念等多种元素无不透着70年前的味道,也让人想起美国发明家万尼瓦尔·布什(Vannevar Bush )在《诚若所思》(As We May Think)(1945年发表)一文中对Memex【1】的设想。这篇刊于《大西洋杂志》的散文打破常轨,独具慧眼,与马歇尔·麦克( Marshall McLuhan)“全世界的书本都能装在一部小小台式机里”的预言有着异曲同工之妙。Kindle又似Dynabook【2】的翻版。早期的电脑先驱艾伦·凯(Alan Kay)在1968年对Dynabook进行了构思,并用纸板搭建了模型。从文化上说,Kindle也继承了同名短篇故事《沙之书》(Book of Sand)的幻想,让书真正变得永无止境。该著作由作者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Luis Borges)于1975年出版。它同时也是intertwingularity【3】 和超文本概念的独立运用。此概念由泰德·尼尔森(Ted Nelson)在1947年首次提出,由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在1990年将其实现。
Kindle除集大成于一身外,还有更多更棒的东西,令我爱不释手。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媒介的消费方式正悄然发生改变。这一变化的缘由可从价值观的转变窥其一二。比如,阅读的价值观。纸质报纸手感真实,墨香沁脾,不仅刊有趣闻轶事,还和苍蝇拍一样实用。比起随时随地,网络互连,可供分享的在线报纸,孰优孰劣?纸质报纸预定量的急剧下降给出了答案。人们认为互联网快速更新和即时消息所带来的价值远非纸质报纸所能比拟。

Kindle点燃了想象的火苗。无论是外观还是触感,它和我们见过的电脑都不一样。又因其构思源于纸张——尽管属于电子产品——所以拿在手里的感觉非常神奇。内置的《漫游指南》使操作简单易懂(iPhone打算借鉴此法,覆盖全部的手机产品)。它不像台式电脑,需要挺胸抬背,直视屏幕,保持距离,而只需捧在手中便可阅读。凭借覆盖全球的互联网络,依托庞大便捷的网上书店,Kindle已成功打破阅读的界限。这款诞生于2007年的产品无疑兑现了集世间书本于一体的承诺。
此前也曾做过多番尝试,制造和生产Dynabook这样的设备(如,索尼2004年发布的LIBRIé电子书阅读器),却因网上书店资源匮乏而屡屡受挫。相反,亚马逊的图书无穷无尽,“一键下单”即可轻松购买。同时,Kindle的技术已有所提升:电池体积更小,处理速度更快,墨水屏幕分辨率更清晰。在亚马逊的投资下,2007年迎来了王者之年,所有的书本汇聚在Kindle这个小小的平台之上,实现了昔日的科技预言。它集独特和潜力于一身,让和我一样,对手抄本极度痴迷的人们为之着迷。
书的外在很重要,不仅影响着内容的本身,也影响着阅读的体验。封面,书套,纸张与墨水都要恰到好处,外形最好纤长,留有适当的边页空白。这些都会加深读者与书本间的羁绊。若是选错,那可就成了挡在中间的一根楔子,硬生生地拉开读者与书本的距离。

在过去15年里,有两本书让我深受感动。第一本是名为《City Secrets》的罗马指南。19岁那年,我在大学书店发现了它。它套着深红的布面外套,表面粗糙,拿在手中带有微微的摩沙感。封面上贴着黝黑发亮的烫金邮票,体积纤薄,尺寸和一般的书本不大一样,更加纤长,稍稍用力就能折弯,随手便可塞进夹克衫的口袋里。厚纸板做成的封面很有韧性,不用担心会被压坏。适宜的尺寸和布面的书套使它更像一位旅行伴侣——一本既能历经艰难险阻,带着满世界跑,又能珍藏多年,细细品味的好书。
不论是在床上,还是帐篷底下,亦或搭乘火车,我都会捧着Kindle翻阅书本,摘抄笔记,这种感觉妙不可言。它虽然造形奇特,却体验极佳,令人身心愉悦。
在与少年时代告别之时,我发现了一些年代更加久远,制作更加精美的书籍。其中一本书名为《Overland Through Asia》(1871年)的封面用皮革妥帖地包裹着,出版社是位于哈特福特的美国出版公司。它被堆放在一个叫作书仓(The Booke Barn)的地方,上面落满灰尘。但在遇到《 City Secrets》之前,我还未曾见过一本设计如此贴心,制作如此用心的当代书籍。《 City Secrets》内页的排版简洁优雅,清晰易读,文章布局合理。附页的地图色彩明艳,几近完美。虽然我并无出游罗马的打算,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掏钱买下。随后的十年里,《 City Secrets》就是我的北斗星,一如既往地指引我出版,编写和设计了不下十本图书,并影响了我对我所见过每一本纸质书籍的思考方式。
另一本书嘛,当然就是Kindle了。
沉醉于电子书刊的那些年里,我发现Kindle能力非凡,能够打破人书间的阻隔,让你想读就读。旅行时带上它,不管在多么偏僻的地方,利用Kindle的3G网络终端(Whispernet,仅限老版,至今仍是Kindle平台最有前瞻性的人性化服务)都能即时购买旅伴推荐的图书。借助亚马逊庞大的书库,Kindle能够发送任何可以想到的书籍。
夜晚,不论是在床上,还是帐篷底下,亦或搭乘火车,我都会捧着Kindle翻阅书本,摘抄笔记,这种感觉简直妙不可言。它虽然造形奇特,却体验极佳,让人身心愉悦。至关重要的是,使用Kindle的过程好似在为书刊读物进行未来的投资。我买的每一本电子书都是为此投出的一票:没错,就是电子书!我做的每一条笔记,摘抄的每一段文字都在为庞大的知识体系添砖加瓦。将来,它们或许会以美妙有趣,或仍未所知的方式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我对此深信不疑。而这种坚信的背后是对亚马逊的信赖——在我看来,亚马逊将不断革新,将阅读体验提升到一个无可限量、意义深远、更加人性化的境界,潜移默化地教会人们新的阅读方式。基于这点,我一如既往地保持着购书和买书的习惯,并且参与其中。
新技术想要落地生根并非易事,因此在使用新兴产品的同时,保持豁达和信任的心态至关重要。你必须相信它未来的潜力,而不是它现在的样子。正是这份豁达和信任让我能够宽容对待Kindle尚在起步阶段的一些失误——尤其是在软件设计上的失误。比如,我从一开始就不满意Kindle的排版和布局,但我认为这些错误不久便会得到改正;我的Kindle笔记似乎被亚马逊的系统给锁了起来,但我认为更加出色的交互系统或输出功能终将问世。
Kindle的软件虽不完美,但经过四年的不断改进,硬件水平仍然达到新的高度。每一次的新品都是对过去版本性能的重大提升——体积更小,重量更轻,分辨率更高,背光屏幕更加灵敏,翻页键(最重要的,或可说是唯一重要的按键)的手感也更加舒适。设备不仅延长了续航时间,也降低了产品价格,从而催生出一批Worldreader这类的非营利性组织。他们开始在非洲建立电子图书馆,旨在提高非洲儿童的教育质量。Kindle硬件的设计团队似乎雄心勃勃,想要打造一款遍及全球的电子阅读器,开辟阅读的一方净土。
桌上若是堆满没有看过的书本,那就好比埋葬了宏图美愿的一座坟墓;Kindle上若是存满搁置已久的好书,那就好比一个巨大的黑洞,其中的欲念在脑海中就此一闪而过。
但在过去的两年里,一些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我丢失了信念,渐渐不再购买电子书了。后来,这种心态越发明显。直到几个月前,我才意识了到这点,当时,我正在清点电子书和纸质书的小书库。纸质书以文学小说为主,至今我还对此乐此不疲,仍然成堆成堆地从书店购买。我把时间分成了两半,一半给了纽约,另一半则给了东京。每次去纽约,我都知道,又有十多本的卷册典籍将要被我收入囊中,它们不是购自书店,就是来自朋友,礼尚往来中的最爱始终都是印刷读本,而McNally Jackson和 Three Lives and Company两家书店的推荐读物更是魅力难挡。
当然,极为讽刺的是,我并未因此增加电子书的阅读量。每天,我在IPhone上花费的时间长达数小时——比如,看看新闻啦,读读博客啦,欣赏欣赏散文啦,尺寸、分辨率以及操作的便捷性都使其中短长度的版面设计与iPhone相得益彰。许多在线出版商(就像这篇文章的网站一样)则巧妙利用精美的版面和巧妙的布局将文章呈现在读者的眼前,并适配于任何的电脑平板或智能手机。我们也能通过手机轻松分享。人们容易沉浸在手机与手机,文章与文章,视频与视频的互传之中,这也是风险投资家们为何纷纷向纽约的新贵出版社注资百亿美元的原因所在,其中就包括Vox,Vice和Buzzfeed这样的新贵网站。智能手机和互联网的强强联手为新闻报道的普及搭建起一个近乎完美的传播平台。
但这和电子书又有什么关系?我为何会不知不觉地再次投入纸质书籍的怀抱?
一旦买下一本书,那么这本书就将经历这样一个过程:翻阅,标注,折角,磨损,重读。其中,重读是最为关键的一环:一读是过客,二读是知己。人书的和睦,靠的是岁月的洗礼,而非时分的堆砌。
就电子书来说,下单时,我是喜悦的;阅读时,却是惆怅的。Kindle所有的消费体验都很完美:庞大的书库,即时的传送,合理的价格(可能由于太合理的缘故,最近略有涨价)。但不要忘了,亚马逊在削减出版商利润的同时还是一家互联网巨头,为全球的各大公司处理文件,提供服务。这项业务为它贡献了将近20亿美元的利润。亚马逊的电子书系统能做到无缝衔接,实时高效,也就不足为奇了。可书本一旦上了Kindle,曾经的新鲜感顿时抛诸脑后,成为机器上的又一摆设。
一本精致的书刊,翻开时的心情是如此的丰富多彩。例如《The Conference of the Birds (2009)》之类的大师作品能将读者引入它的世界。此书由 Farah Behbehani 设计,Thames and Hudson出版社出版。

《The Conference of the Birds (2009)》的封面上绘有一棵虽经砍伐,却屹立不倒,枝叶繁茂的大树。它用宝蓝色的布衣外套包裹着,翻阅时需用两手轻轻捧起。从封面翻到内页时,它会发出沙沙的响声,宛如走在一条欢快的乡间小路上,时而图案缤纷,时而惊鸿高飞,多页的镂空花纹更显精致。最终,书本的目录展现在我们的眼前。 Behbehani充分利用印刷的特点,将目录设计得极为工整,看到正文的第一眼,你便会深深地爱上它。
与之相比,Kindle的电子书刊既没有目录,也可能缺少封页。有时你得直面正文的开头,有时又会跳到正文的中央。翻开《The Conference of the Birds 》每一页的欢愉——每个人都在需找和期待的欢愉——却在Kindle的世界里化作了惆怅。电子书的精彩,恐怕只有在不停按键返回的过程中才能一览无余。
Kindle买书,可“一键下单”,书本也就变得唾手可得,所购之书因而也易遭遇被人冷落的尴尬。遗憾的是,其交互页面并不利于电子书增加的不断跟进:一页至多十本图书,封面很小,难以辨认。如今,列于Kindle上的封面标题也不复存在。与之相比,面对书架的感觉则大不相同:只需一眼,纵使有上百本图书,其书脊和封面也可令人一目了然。它们近在咫尺,对需要寻找灵感或资料的人来说,远比电子书库方便得多。书就实实在在地摆在那里,随时欢迎读者的再次光临。
桌上若是堆满没有看过的书本,那就好比埋葬了宏图美愿的一座坟墓;Kindle上若是存满搁置已久的好书,那就好比一个的巨大黑洞,其中的欲念在脑海中就此一闪而过。
可它不该是一个黑洞,尤其是在它面世将近十年以后。书本的封面将重新设计,“书架”的浏览将重新考量。除此之外,不论是被人闲置已久的,还是叫人欲罢不能的,Kindle都会提醒我们记得看看那些曾经买下的电子书刊。如此一来,面对脱离网络的纸质图书,Kindle终将胜券在握。通过分析app内置的阅读数据,Kindle能够得知我们阅读的喜好:何时会手不释卷,何时又会投身作者笔下的奇妙世界——即使不在周末,也能读至深夜。它也知道,我们何时会沉醉其中,无法自拔,如饥似渴;又何时会静坐下来,大快朵颐,享受文字的饕鬄盛宴。它还知道,每个人的口味各有千秋。所以,Kindle能感知我们与书文之间的特殊关系,根据我们的习惯,通过简单的邮件,推荐合适的书籍。用苏珊·桑塔格(Susan Sontag)的话说,它既能让人养成温故而知新的好习惯,也能把图书馆里的好书送到我们的眼前,“融入我们的血液”。不过一切都还尚未成真。
重读好书不仅是故地重游,也是重温旧梦。我们身陷书海,难免会迷失方向。重读能让我们忆起曾经的模样——令人敬畏或魅力十足。一些应用,如Timehop,可提供浏览旧照或回看推文的服务,隐约间翻开我们尘封的回忆,让我们重新做出正确的自我评判。重现的推文若能唤起情感的共鸣,书中的温存则能带来百倍的感动。
不是所有电子书的设计都能尽如人意。直到最近,Kindle的IOS应用在文本的显示上,仍无法在每行的末尾添加合适的连字符,保持排版的整洁。该“问题”已持续数年之久,虽说不大,却早该解决。另外,面对Kindle存在的许多问题——更加严重的使用问题和设计问题,亚马逊对此视而不见。作为一名设计师兼读者,我对此深感担忧。
亚马逊似乎因为成功垄断了电子书市场(按理说,应该在许多方面进行垄断)而安于现状,止步不前。更糟的是,电子“书架”——电子书系统赖以维系的编排技术(the collection of technology )——几乎完全封闭,奇思妙想都被拒之门外。
要想知道电子书的封闭性是如何伤了设计师和读者的心,那就得了解印刷的开放性是如何为他们带去了灵感。所谓“开放”,是指出版商和设计师在书籍制作多个环节上的选择不再单一而更趋多元。“书”不再属于任何人。例如,电子书架上的电子书可以通过DIY的方式变成纸质书本,基本过程包括:用TextEdit编写文本;用InDesign 进行排版;用OpenType设置字体;选择纸张;进行打印;最后,配送至储存与出售书籍资料的书店中去。
多亏了具有按需打印功能的桌面排版软件,甚至还要感谢亚马逊的帮助(解决了配送问题),印刷书本的制作方法得以在全球普及开来。这代表着过去20年出版业做出的重大转变。今天,任何个人或独立的出版商都能制作一本构思新颖的实体书籍,送到全球的各个角落。不论是版面的设计,还是纸张与材料的融合,这一普及和开放给了设计师们更多施展才华的空间。类似《CitySecrets or TheConference of the Birds》这样饶有趣味的创意作品正是这一转变的又一力作。作为一家出版商,McSweeney充分把握趋势和潮流,利用原生材料制作杂志,推动、拓宽和延伸了书本在设计、包装以及阅读方式上的传统边界。

广大的读者因而从中受益。我们如果买的是一本纸质读物,那么就能随意处置——比如,裁剪书页、生火取暖,或馈赠好友。读者是书的主人,这份契约隐秘含蓄,无需借助第三方便能达成。因此,纸质图书也就变成了阅读经历的真实印记。不同于电子书,它不会因为软件的故障或疏于维护而最终消失。事实上,人们对书的长期信任正是基于纸质书刊的这一特点。
如今的电子读物几乎都还处于封闭的状态。作为读者,我们在亚马逊Kindle或苹果iBooks上选购的书籍只能使用指定的软件进行阅读和浏览。至于储存其中的读书笔记和其他信息(摘自自己的阅读资料),我们全都无能为力。我在2009年远足归来,露营时记的一些笔记至今仍然锁在Kindle的系统里,想要再看,可以通过两种方法:要么就是回过头去,在塞满书本的Kindle上仔仔细细地翻一个遍儿,要么就是登陆自问世以来就没做过什么重大更新的kindle.amazon.com。笔记虽然还仍在,却早已改了格式,比如,它们不再是之前某些简单的文本资料,能在设备或电脑上进行轻松查找。随着亚马逊逐渐改变其系统的运作方式,我不知道,在未来的几年里,那些笔记是否还会继续存在。
电子阅读潜力巨大,在它的手里,原来沉甸甸的书籍一本本都变得小巧轻薄,便于携带起来。从某些方面来说,纸质书和电子书均各有所长:前者不利于大规模的拷贝复制,而后者只需在开放的条件下就能轻松进行;前者利于长期保存,后者却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而发生变化;前者各为一体,互不相干,后者网络互连,自成一体。数字版权管理(DRM)是一种封闭的,保护电子书架不受版权侵犯的管理技术。但正是这项技术给电子书带来了严重的伤害,从根本上影响了绝大多数人对电子书的潜在看法。按理说,电子书应该自由开放,网络共享,它却用人为的方式,把纸质书本沉重与封闭的特点强加在了同为书本的电子书上。DRM限制了我们作为读者的权利,让我们觉得自己只不过是一个电子书的借阅者,而非真正的拥有者。
那些能让我回味无穷,伴我一生的好书占满了我的整个墙壁。将近20年的岁月里,我反反复复,不断品读着桑德拉·希斯内罗丝(Sandra Cisneros)的著作《芒果街上的小屋(1991)》(House on Mango Street (1991)),因此我也从未忘记,用真诚而质朴的文字可以描写出一个怎样的童年,或者带来怎样的感受。斗转星移,岁月如梭,宝拉·福克斯的作品《最寒冷的冬天(2005)》(The Coldest Winter (2005) )却依然感动着我,让我充满跨越千山万水的勇气。纸质书本既是读者最初的念想,也是穿越时空的图腾,它所满载的情感价值流露出人书间的真情实感。
硬件愈加成熟,屏幕愈加鲜明,而阅读软件却大多止步不前。
电子书的阅读环境如果更加开放,那么许多关于电子阅读的担忧都将不复存在。要是没了保护版权的DRM,复制和备份电子书就将变得轻而易举。即使亚马逊不再支持Kindle(就像索尼对 LIBRIé,雅虎对Geocities,以及其他无数大型公司对自己产品和社区所做的那样,虽然那些产品曾经看似不可一世),我们的电子书本和阅读数据却都一定还在,并能供我们读取和浏览。有了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可授予某人对应用程序的使用权限,从而在其它应用上阅读和操控数据),亚马逊和苹果以外的各家企业都能参与其中,为我们的书本提供更加美观,更加高效,或更有创意的阅读设备,而其中的大型公司在支付和基建方面将更加精益求精,尽力而为。
从个人来说,这些琐事看着虽小,无关痛痒,但却经年累月地将人们对电子阅读的信任感啃噬和消磨得一干二净。人们或许会因此而重回印刷制品的怀抱,重回那虽然落后却成熟健全,充满信任与快乐的环境中去。相反,电子书的行业却给人一种刚刚兴起,就将夭折的感觉,全然没有了五、六年前,Kindle初降人世,iPad刚刚发布的那股子新鲜劲儿,同它们初次问世就在全球掀起轩然大波的场景形成了天壤之别。硬件愈加成熟,屏幕愈加鲜明,而阅读软件却大多止步不前。在我使用Kindle最为频繁的四年里,我所遇到的,关于排版样式和使用体验的诸多问题,至今依然存在。
换言之,电子书及其行业的未来依存于软件的发展。对软件来说,只有迎合使用者的需求,积极地完善自我,方能展现出生机勃勃的活力和忠实可靠的品质。电子书的开放虽非必要,但必定会对此有所帮助。
八月份的早些时候,我拜访了布雷特·维克托在旧金山创办的视觉传达设计(Communications Design Group)小组研究实验室。只见图书馆远处的墙壁上靠着一排10英尺高的木质书架,上面摆满了书籍,包括记录电脑程序接口的使用手册,各种小说以及数不清的纪实文学。
这时,从我身后传来了布雷特的声音:“看这儿。”只见一道细小的绿色光束从激光笔中射了出来,落在其中一本书的书脊上。书脊(纸质书的书脊)被光束照亮,在书架上方一处狭长的墙壁上映出书本的模样,隐藏在某处的投影仪把书本上的所有内容逐一展现了在我们的眼前,而一组隐形的摄像机正追踪着激光的一举一动。布雷特的手里拿着一台iPad,激光笔指向墙上的哪一页,哪一页就会显示在iPad的屏幕上。同样,随着屏幕上的页码转换,墙上的投影也会相应地放大。这是一种兼具详略的阅读方式——既能抓住全书主干,也能尽览文中细节。必须要说的是,如能加上页边空白,书本就会更加好看。
布雷特说,接下来他要扫描所有的书本,并且编上合适的索引。很快,你就能键入字条,任意搜索,相关的纸质书册便会微微发亮,相关的书页信息均会列于字条上方。但前提是,你必须亲自扫描,拥有自己的数据,然后放在一个可以自由排版的模板之中。而数据源似乎唯有灵活多变,才能得到详实的搜索结果。
布雷特的神奇书架使我想起艾伦·凯曾经说过的一句话。1968年,他在向一群孩子阐述Dynabook的概念时曾说:“你们能用书本做的所有事情我都希望能以动态的方式呈现出来。”神奇书架生动有趣,与凯的设想好似一脉相连。电子书和纸质书间的桥梁就像一条取之不尽的丰饶矿脉,既可探知其中的矿产,也能发掘未知的新奇。
多年以来,神奇书架让我第一次感到了电子阅读的乐趣,但同时,它也提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传播媒介可塑性强,容易招来各类试验。媒介一旦太过闭塞,太过单一,就像一间抽干空气的房间——沉闷乏味,毫无生气,那么探索和思考也将随之停止。对纸质书和电子书来说,它们的共通之处依然极具探索的潜力。
那些探索会发生在哪儿?我不知道。但我却很清楚,印刷制品因其持久耐用而存在多年,并将继续沿用。我们和书本保持着长久和谐的关系。除非电子平台取得我们的信任,我们对电子阅读的看法变得清晰明朗,所做的笔记和产生的数据更易读取与修改,否则纸质书籍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依然是我们阅读的主要方式。
我去过罗马吗?还没呢。不过,若是要去,除了谷歌地图,我还会带上一本小小的布衣书册,跟随它们游遍罗马的大街小巷。
2015年10月1日
注释:【1】Memex是Vannevar Bush于1945年在其文章《As We May Think》中提出的一种“扩展存储器(Memory-Extender)”设想。文中指出,Memex是一个基于微缩胶卷存储的“个人图书馆”,可以根据“交叉引用”来播放图书和影片。它可以通过照相或触摸屏感应来记录新信息。同时它还提供在资料之间建立关联的功能,读者可以建立一些指向某些微缩胶卷片段的链接,并依照自己的喜好形成新的线性顺序,甚至加上自己的补充或评论。而且这些可以成为共享,他人只要键入建立链接的作者的索引代码,就可以追溯到这些关联。
【2】Dynabook是艾伦·凯于1968年所提出的电子书的概念,Alan Kay 想像这是一台可以带着跑的电脑。艾伦·凯是全录帕罗奥多研究中心(Palo Alto Research Center)的一位研究员,他所描绘的Dyna Book主要使用者是小孩,帮助小孩学习。为了发展Dynabook, 艾伦甚至发明了Smalltalk编程语言,并发展出图形使用者接口,即是苹果麦金塔电脑的原型。
【3】泰德·尼尔森为表达人类知识网的复杂性而发明的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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